8月10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开展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的公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适用于39个行业,其中包括石灰窑、砖瓦窑、陶瓷、耐火材料等。企业拟申请A级、B(含B-)级企业或引领性企业,其运输方式和管理需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试行)》要求。最晚不超过8月31日,相关企业需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安徽陶瓷等重点行业需开展绩效分级申请
8月10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开展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的公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适用于39个行业,其中包括石灰窑、砖瓦窑、陶瓷、耐火材料等。企业拟申请A级、B(含B-)级企业或引领性企业,其运输方式和管理需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试行)》要求。最晚不超过8月31日,相关企业需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8月10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开展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的公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适用于39个行业,其中包括石灰窑、砖瓦窑、陶瓷、耐火材料等。企业拟申请A级、B(含B-)级企业或引领性企业,其运输方式和管理需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试行)》要求。最晚不超过8月31日,相关企业需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提交申请材料。